Wednesday, May 04, 2005

饮了那夜的茶后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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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到家乡见了以前和我相当要好的几个朋友。

其中一个我认识了近20年的朋友在我最忙的那段期间健康出现严重的问题,进医院住了几天。用我当时的想法来形容,就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和死神交了一次手。”

假的。她的情况根本没有那么严重到生死垂危的地步。

只是我有将事情戏剧化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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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朋友分别拿出手提电话和数码相机为我们在场的几个人拍个人大头照。本来蛮抗拒的,因为想到自己的尊容会留在他们的手提电话/数码相机里,觉得分外别扭。

后来想到一些不吉利的东西,于是乖乖地摆出“可以上镜”的姿势,由得他们尽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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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听朋友说话,喜欢听他们交换关于其他朋友的三八消息,也喜欢(静静地)参与他们之间的嬉笑怒骂。

但是,我人生经历不深,不是一个很会找话题和人长谈的人;我头脑四方,没有能力很快地跟着别人的速度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话题;我个性沉闷,所以对别人谈的大部份东西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不爱造假,所以不见得喜欢提出许多许多的问题,只因为想让谈话继续。

了解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这些原因。在朋友的车上叹气道和那班朋友出来聚会,自己却一整晚都插不上几句话时,他回到:“你不是向来都是这样的吗?”

突然有点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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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个想法:我应该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办法、找机会见见朋友们。能力和时间毕竟有限,我明白的。但能见多少就见多少吧。

只是希望朋友们不会觉得我为和他们见面找的理由太过荒唐。或者,他们觉得我突然间变得热情。

不想那么多的话应该没有那么复杂。见个面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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