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0, 2005

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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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握着转身之前的几秒,好好看你一眼。

叛逆的短发、陆军绿色紧身上衣、浅色牛仔裤、稍黑的皮肤,脸上看不见笑意。你好平凡,平凡得让我有理由在下一秒钟忘记你的样子。

你却不该只是另一个路人甲,因为你我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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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组屋附近摆了近两周的夜市没什么好感。

夜市规模庞大,因此每晚吸引大批大批的人潮,来堵住我回屋子必经的人行道。

人行道右边是黄泥地,黄泥被从水果、食物摊子流出来的污水弄得黏黏烂烂的。我怕弄脏鞋子,不愿走黄泥地,只好乖乖地在人行道上龟速前行。

人行道的左边,五光和十色夹杂着靡靡魔音,流荡在涌涌而动的人潮中。我在忍受这些杂乱无理的热闹的同时,也忍受着人行道上一寸一寸移动的人群,忍受着他们逼我多困在这无味低级的情景一刻。

烦不胜烦,越走越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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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个聊得开怀的auntie们站在香肠摊子前哈哈大笑,缩小了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无视路人为迁就她们绕到她们身后而过。

我也随其他路人绕道。

走过她们身后时,其中一个auntie突然往后退了一步。我不愿和她有任何接触,马上将身体摆向左边,左脚迅速往左前方跨出一步,右脚也随后跨向左边。

果然就躲过了她。

始料不及的是,你已经面对着我走来,在我来不及停下脚步及有任何反应前,三两步就踏进了我自设的保护区内。

你走过我身边时,右肩擦过我右肩。

感觉突然变得敏锐无比。我想这是肾上腺素 (adrenaline hormone)搞的鬼,因为安全距离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强行被横越。

在你右手臂的肌肉触碰到我的右手的刹那,千百个念头升起又逝去。最清晰的却莫过于,“原来这就是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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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习惯走路时处处小心,时时避免撞上任何人。

以至不晓得“擦肩而过”,这种与陌生人的接触,虽然是不期而来,但原来如此美好。

如果时间和空间能够定格的话,在我的肩膀擦上你的肩膀的瞬间,全世界和我距离最小的,就是陌生的你。而让这短暂的接触美得彻底的,是它稍纵即逝的特性。

想来这几年的路,我一直很小心地走着。害怕反错,难免过于压抑。

因此,简单平凡如擦肩而过的美好,我到现在才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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